提高長者綜援門檻至65歲捱批 林鄭宣佈改良方案月增$1060津貼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18 12:28

最後更新: 2019/01/18 16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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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長者綜援門檻至65歲備受各方批評,林鄭月娥宣佈改良方案,向60-64歲健全綜援者,額外發放$1060就業支援補助金。(陳靜儀攝)

政府早前公布長者綜援申請資格由60歲延至65歲,引起極大爭議,備受各界及多個政黨反對,林鄭月娥終於在今日(18日)於政總召開記招,宣布改良方案,放寬60至64歲成人綜援申請者的審批程序,所有60至64歲綜援申請者,均可獲發1,0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,相等於單身健全長者與單身健全成人綜援標準金額的差額,有關款項毋須事先申請。

林鄭月娥強調,今次的措施只為配合香港人口政策,及改變申領綜援的類別劃分,並非不讓部分人申領綜援,亦沒有慳錢的意思。她續指香港因應人口老齡化,過去已推出不少措施以提供更多勞動力,包括延後公務員退休年齡。

全新的「就業支援補助金」詳情如下:

  • 向所有60至64歲、申請成人綜援的健全成人提供;
  • 今月2月1日開始,每人每月定額1,060元;
  • 有工作收入的60至64歲申請成人綜援的健全人士,除可獲最高2,500元的豁免計算入息外,同時可繼續領取「就業支援補助金」
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強調,新方案下現正或曾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、以及殘疾與健康欠佳人士均不受影響,可繼續領取較高標準金額;而60至64歲健全成人仍受綜援保障,包括基本生活保障、就業支援及豁免公共醫療收費。

他又指,「就業支援補助金」是長遠項目,其設計是制度的一部分,是考慮多個選擇下最簡單、最清楚、執行最容易的措施。

41個就業支援服務隊服務延長一年

此外,社會福利署早前委託26間非政府機構營運的41個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,支援綜援受助人找工作,但由於因失業領取綜援人士的數字大幅下降,審計署認為成效不高,使用率偏低,曾提出優化方案,重整隊伍數目,以聚焦幫助有需要人士。

林鄭月娥坦言,在新措施下60至64歲的綜援健全申請者將會被轉介到上述的服務機構,但同時社署會在今年3月底整合減省整合服務,難免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。有見及此,她宣布決定延長41個就業支援服務隊服務一年,至2020年3月31日,稍後再決定會否繼續。

提早提供優惠予去年10月至今年3月的「外判合約非技術員工」

而林鄭月娥於去年10月的施政報告,提出改善政府外判合約非技術員工的待遇,包括工作滿一年有6%約滿酬金、滿1個月享有法定假日薪酬,以及颱風工作有1.5倍工資,但措施於2019年4月1日開始,但因去年10月至今年3月的合約外判非技術員工未能享有同樣待遇。

政府決定提早提供有關措施,在2018年10月10日至今年3月31日,以舊合約條款聘請的超過1萬名員工,同樣可享有該3項福利。

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表示,新措施屬一次性,政府會就因加入新條款而引致的額外開支,向承辦商補貼差額,初步估計涉及約120張政府合約,惠及10,600名非技術員工,補貼金額超過3億元;而2019年4月1日或以後招標合約,政府不會作出額外補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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